我可以只領走自己那份就好嗎?
即便只是想要領走自己的「應繼分」,也不行,理由如下:
民法第1151條規定:「繼承人有數人時,在分割遺產前,各繼承人對於遺產全部為公同共有。」
換言之,在財產分割前,財產屬於共同擁有,並不屬於特定個人。
所以需要全體繼承人同意,銀行也才會讓繼承人辦理繼承存款的手續。
同系列文章搶先看:【繼承存款若低於3萬元【不須】所有繼承人都會同辦理】
家人過世後,無法取得所有繼承人的共識及相關資料,導致不能辦理銀行存款手續,實務上有下列常情的情況:
時光倒流,我們可以怎麼做:
即便只是想要領走自己的「應繼分」,也不行,理由如下:
民法第1151條規定:「繼承人有數人時,在分割遺產前,各繼承人對於遺產全部為公同共有。」
換言之,在財產分割前,財產屬於共同擁有,並不屬於特定個人。
所以需要全體繼承人同意,銀行也才會讓繼承人辦理繼承存款的手續。
同系列文章搶先看:【繼承存款若低於3萬元【不須】所有繼承人都會同辦理】
家人過世後,無法取得所有繼承人的共識及相關資料,導致不能辦理銀行存款手續,實務上有下列常情的情況:
- 針對遺產分配沒有共識,不僅針對存款,可能還包含不動產也還沒敲定要如何繼承,導致所有遺產繼承程序停滯。
- 繼承人中有養子或養女,已經很久沒有跟養家的人有交集,往往告別式也沒來參加,即便從戶籍謄本查得戶籍門牌,仍無法聯繫的到,當然也就無法隨同辦理繼承手續。
- 繼承人中有無行為能力人或行為能力有瑕疵之人,涉及監護宣告、輔助宣告或法院特別代理人之事宜。
- 繼承人有生存配偶(例如先生過世,配偶為太太),同時又為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還需要先向法院申請特別代理人。
- 繼承人已失蹤許久,根本無法聯繫上,也無法會同辦理繼承相關手續。
可不可以自己拿過世的家人存摺印章去領錢?
不可以,常有繼承人趁著銀行還沒有凍結亡者的帳戶前,有以下錯誤的行為:
不可以,常有繼承人趁著銀行還沒有凍結亡者的帳戶前,有以下錯誤的行為:
- 繼承人或第三人,攜帶亡者的存摺及印鑑章至銀行取款或匯款。
- 繼承人或第三人,拿著亡者的提款卡至ATM取款。
- 繼承人或第三人,登入亡者的網路銀行來轉帳。
上述行為可能會將涉及偽造文書罪和侵占罪。
同系列文章搶先看:【未經全體繼承人同意盜領遺產會涉及什麼刑事責任?】
銀行存款繼承有期限嗎?
銀行存款遺產,基本上是沒有特定繼承期限。這主要是因為銀行的存款是個人與銀行之間的私人法律關係,且國家並沒有公權力介入。
因此,銀行不敢擅自結清及銷戶,而是將資金保留,等待合法的繼承人前來處理。
案例分析:有一位繼承人失蹤要如何處理存款繼承?
父親於113年過世,在第一銀行天母分行留有遺產存款新台幣900萬元,母親於100年已經過世,繼承人為三位子女(長男、次男、長女),但目前次男已失蹤1年,生死不明,所以三位繼承人無法會同至銀行辦理繼承。
即便長男及長女在法律上有1/3的法定應繼分(每人300萬元),但存款尚未做分割前性質為共有,無法任由部分繼承人(長男及長女)會同或各自的領取自己的份額。
所以原則上還是需等到次男會同辦理存款繼承,不然繼承人一毛錢都無法拿到。
解決方案:
同系列文章搶先看:【未經全體繼承人同意盜領遺產會涉及什麼刑事責任?】
銀行存款繼承有期限嗎?
銀行存款遺產,基本上是沒有特定繼承期限。這主要是因為銀行的存款是個人與銀行之間的私人法律關係,且國家並沒有公權力介入。
因此,銀行不敢擅自結清及銷戶,而是將資金保留,等待合法的繼承人前來處理。
案例分析:有一位繼承人失蹤要如何處理存款繼承?
父親於113年過世,在第一銀行天母分行留有遺產存款新台幣900萬元,母親於100年已經過世,繼承人為三位子女(長男、次男、長女),但目前次男已失蹤1年,生死不明,所以三位繼承人無法會同至銀行辦理繼承。
即便長男及長女在法律上有1/3的法定應繼分(每人300萬元),但存款尚未做分割前性質為共有,無法任由部分繼承人(長男及長女)會同或各自的領取自己的份額。
所以原則上還是需等到次男會同辦理存款繼承,不然繼承人一毛錢都無法拿到。
解決方案:
- 遺產分割,有兩種方式:
- 協議分割:繼承人之間可以自行商定如何分配遺產,不必受法定繼承分配的限制。建議透過「遺產分割協議書」來確定遺產分配的方法及份額。
- 裁判分割:如果繼承人間一直沒有共識,最後的手段就是訴請法院來「強制分割」遺產,待遺產分割官司打完後,繼承人可以拿著判決書按照法官分配的內容,至銀行辦理繼承手續,這時候就不需要全部的繼承人會同辦理,各自帶著判決書就可以拿到屬於自己的那一份存款。
- 繼承人或利害關係人向法院申請次男的死亡宣告,依照民法第8條:「失蹤人失蹤滿七年後,法院得因利害關係人或檢察官之聲請,為死亡之宣告。」缺點是費時,優點是死亡宣告確定後,失蹤人就非繼承人,其他繼承人可以繼承較多的財產。
- 申請調解:這種方式可以在不需走上法院的情況下解決問題,同時有助於保持家庭關係。
時光倒流,我們可以怎麼做:
- 請父親生前立好遺囑,並指定遺囑執行人,於父親百年時,遺囑執行人只需攜帶遺囑至銀行執行,銀行就必須按照遺囑的內容來辦理存款繼承。這樣子做,次男不用到銀行現場,也可以辦理繼承手續。
- 父親趁早妥善規劃保險(壽險),透過指定受益人的方式,將財產留給次男以外之繼承人。
- 父親也可考慮將存款提前做生前贈與或分年贈與給信任的家屬(要注意死亡前兩年內之贈與要併入遺產總額),百年後該存款就不會被列入遺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