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生者銀行帳戶要如何辦理繼承?提前辦理「結清銷戶」可以減少繼承程序

對於銀行存款繼承這一塊,許多人會關心自己百年後的存款是否能順利傳承給子女,會想了解銀行存款辦理繼承要準備那些文件,以及怎麼辦理最不費時費力,將會在這一篇說明。

遺產為銀行存款,要怎麼辦理繼承?

假使銀行存款為多數人繼承,銀行會要求全體繼承人出面來辦理,不能繼承人各自花時間辦理,而部分繼承人因故不能出面,會依居住國內及國外而檢附的文件有所不同:
  • 居住國內者:
  1. 委任人繼承申請書、身分證、印鑑證明及委任書(所蓋印鑑與戶政事務所之印鑑證明相符),委任書格式每家銀行都不同,需到各家銀行下載格式。
  2. 受委任人國民身分證及印章(為戶政事務所登記之印鑑章)
  • 居住國外者:
  1. 由當地我國駐外機構簽署或經行政院設立或指定之機構或委託之民間團體(如海峽交流基金會)驗證之授權(委任)書。
  2. 各委任人印章。
  3. 受委任人國民身分證及印章。

辦理銀行存款繼承,需備妥以下文件:
  1. 存款繼承申請書(含繼承系統表)
  2. 存款證件(如存摺或存款單)
  3. 可確認為全體合法繼承人之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均含記事欄)
  4. 遺產稅繳清或免稅證明書(繼承存款金額新臺幣20萬元以下免附)
  5. 繼承人死亡證明文件,如:死亡證明書、除戶近三個月內之戶籍謄本或法院宣告死亡之判決
  6. 全體繼承人身分證)及印章(委託辦理)或繼承人親自辦理可以親簽
  7. 拋棄繼承准予備查公文(如有繼承人選擇向法院主張拋棄繼承)
  8. 委託書及印鑑證明(如有繼承人未能到現場會同辦理)
  9. 經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驗證之海外授權書

若是金額比較低的小額存款繼承(3萬以下,實際依各家銀行規定),本官網文章
有提到:「無須所有繼承人的印鑑證明,只要其中一位繼承人代表簽署切結書即可。」一樣備妥上述文件,在銀行填寫小額存款繼承切結書(可以不用準備第六點全體繼承人的身份證件以及印鑑章)。(同場加映:繼承存款若低於3萬元【不須】所有繼承人都會同辦理,金管會最新規定-全謹代書事務所)


辦理銀行存款繼承有期限(死亡銀行帳戶結清期限)? 答案是:「並無特定繼承期限。」
  • 事實上包含股票、基金、保險箱等動產也都沒有繼承時間上的限制喔,未繼承的財產仍然會掛在亡者的名下。
  • 唯有不動產需要被繼承人死亡開始6個月內(不可歸責除外)辦理繼承過戶,但若有不可歸責於申請人的事由,其期間可予扣除。例如遺產稅延期申報、向法院申請拋棄繼承特別代理人監護宣告等案件,在算繼承登記逾期罰鍰時,都可以主張扣除申請期間的時間而減輕(或免除)罰緩。
  • 不動產若超過1年未辦理繼承登記,經地政機關公告通知後,仍無繼承人辦理登記,地政機關會將該土地及建物將列冊管理15年期滿後由國有財產署公開標售,拍得價金保存10年,如無人申領則歸屬國庫(也就是充公)
系列文:【有繼承人不配合辦理銀行存款繼承,可以只領自己那份就好嗎?

減少繼承流程,可運用「結清銷戶」

為了避免自己名下太多銀行帳戶,到時家人繼承時要跑銀行,要一家一家的跑,可以趁早清點自己用不到的帳戶,辦理結清銷戶。
申請方式可透過臨櫃或郵寄辦理,銀行帳戶的餘額給付方式,可選擇指定帳戶或轉支票雙掛號郵寄,銀行會扣除辦理的手續費。
如果不清楚自己名下有多少帳戶,可以使用
銀行帳戶查詢功能(同場加映:忘記自己有哪些銀行帳戶怎麼辦?「銀行帳戶查詢功能」幫你找回被遺忘的錢!)

透過這樣簡單動作,就可以減少跑多家銀行流程的麻煩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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