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說明
父親所有的土地原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父親育有一子,因父親今年死亡由兒子來繼承,最近收到國稅局寄信通知重新申請,但兒子戶籍一直設於該土地,自用住宅狀況沒有改變,卻要重新申請才能適用感到非常困惑。
國稅局表示,不論買賣、繼承、或贈與等方式移轉,可能無法繼續使用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2‰,就會恢復一般用地稅率10‰至55‰,地價稅至少增加4倍以上。
重新申請主要原因為設籍人過世,所有權人也有所變動,所以需要重新申請,經審核後,才能適用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
信託土地同樣也適用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嗎?
只有自益信託(委託人與受益人同屬一人)才適用,且該地上的房屋是供委託人做自用住宅使用。
如有更換受託人,仍應由新所有權人(受託人)重新提出申請,經審查核准後,地價稅才能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
這邊要提醒,新所有權人如果符合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記得要於當年度9月22日前(地價稅開徵40日前)申請,當年度才可以適用,不然就會恢復一般地價稅稅率。
父親所有的土地原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父親育有一子,因父親今年死亡由兒子來繼承,最近收到國稅局寄信通知重新申請,但兒子戶籍一直設於該土地,自用住宅狀況沒有改變,卻要重新申請才能適用感到非常困惑。
國稅局表示,不論買賣、繼承、或贈與等方式移轉,可能無法繼續使用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2‰,就會恢復一般用地稅率10‰至55‰,地價稅至少增加4倍以上。
重新申請主要原因為設籍人過世,所有權人也有所變動,所以需要重新申請,經審核後,才能適用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
信託土地同樣也適用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嗎?
只有自益信託(委託人與受益人同屬一人)才適用,且該地上的房屋是供委託人做自用住宅使用。
如有更換受託人,仍應由新所有權人(受託人)重新提出申請,經審查核准後,地價稅才能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
這邊要提醒,新所有權人如果符合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記得要於當年度9月22日前(地價稅開徵40日前)申請,當年度才可以適用,不然就會恢復一般地價稅稅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