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客族夫妻的配偶過世,遺產要分給配偶的兄弟姊妹?

案例分析

妮妮的丈夫今年剛過世,留下600萬的遺產並未留遺囑。妮妮和丈夫沒有小孩,丈夫的父母早年便已過世,此時久未連絡的小叔和小姑突然出現主張兄弟姊妹的應繼分,要求與妮妮一起分配丈夫的遺產。導致妮妮僅可取得遺產總額之1/2(即300萬),剩下300萬由小叔和小姑各分150萬。

社會中常見的狀況是:被繼承人生前與親戚相處和睦,親戚口頭承諾將來不會爭取被繼承人之遺產,但當被繼承人過世時,親戚則反悔不認並和被繼承人之配偶爭奪遺產。


有沒有寫遺囑差很多

若丈夫未留有遺囑,且全體繼承人對遺產分配方式無法達成共識,則轉向法院訴請遺產分割之際,法院就會按照應繼分來分配。

然若丈夫留有遺囑,載明將遺產全數留給妮妮,則這時小叔和小姑僅得主張特留分,而兄弟姊妹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之1/3,即一人僅得分配50萬( 600 * 1/2 * 1/3 * 1/2),其餘仍由妮妮取得。


其他可以降低特留分方式
  1. 剝奪繼承人的繼承權
被繼承人生前立遺囑得詳細繼載不得繼承的原因,但要構成剝奪條件比較嚴苛,通常是對被繼承人重大虐待或侮辱的事情發生,才有機會成立,並且得判斷繼承人立遺囑的精神狀況是否正常清醒。
  1. 配偶行使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行使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前提必須是婚後財產淨額較多的一方,將一半財產分給配偶。如果妮妮婚後身上沒有財產,可以主張財產分配請求權,先分得300萬。剩下的300萬才屬於丈夫之遺產,再與小叔和小姑個按應繼份分配,也就是配偶取得1/2 (150萬),小叔和小姑各75萬。
  1. 生前贈與
夫妻贈與可免贈與稅,缺點就是不能列入夫妻間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的扣除額,也就是不屬於生存配偶的婚後財產。
  1. 人壽保險
人壽保險優點是遺產不列入遺產總額,且可以指定受益人,避免其他繼承人分產。

一分鐘了解「法定應繼分」及「特留分」|全謹代書事務所

想用遺產存款繳納遺產稅,繼承人多數決同意即可

有繼承人不配合辦理銀行存款繼承,可否只領取屬於自己的應繼分?

家人重病期間或過世時可以去領他的存款嗎?

保險受益人比被保險人先死亡,身故保險金由誰受領或繼承?

為省遺產稅生前先將財產贈與給配偶?別弄巧成拙失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全謹代書

   

代書諮詢

如有相關問題,歡迎來電 or 加入Line官方帳號洽詢 謝敦堯代書,立即為您提供專業服務!

Address | 地址

 台北市士林區忠誠路一段113號5樓
 (華南銀行樓上)

Phone | 電話

0911-188-800 / (02) 2831-2331

 Line | 官方帳號

Line ID:@a88800   (點擊圖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