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東麗華阿姨大好人,鄰居眾所皆知,讓房客申請租金減免等事宜而入戶籍,租約到期後房客搬走了,卻遲遲不遷出戶籍,信箱一直收到私人掛號信、法院通知單、郵局領件單、銀行保險公司各式費用催繳單等…而且房客後來完全失聯,阿姨非常地苦腦。
房客不遷出戶籍,房東阿姨到底該怎麼做呢 ?
- 依據「戶籍法」第50條第1項規定,房客搬家戶籍未遷出,房東可向戶政事務所申請將房客戶籍「逕遷戶所」,本文討論的是房客將房屋用於「居住」的情形,房客就是單獨一戶,而非共同生活戶(常見問題1)
一、什麼是【逕遷戶所】? 流程與時間?
- 「逕遷戶所」為(房屋)建物所有權人就其所有權之建物地址內,未居住該址但戶籍未遷離之人,依法向戶政機關申請催告遷出。
二、【逕遷戶所】如何辦理?
- 臨櫃申請
準備文件:房屋所有權狀正本(補充說明1)+所有權人身份證正本,現場填寫申請書;無法親自辦理也可寫委託書委託他人辦理。(補充說明3)
- 線上申辦
房東也可以至內政部戶政司網站線上申辦逕遷戶所。
戶政事務所收到申請後會先查證,確認房客已無居住事實後…
- 已查知房客現居地
戶政事務所會發函通知、限期催告房客本人至戶政事務所辦理將戶籍遷出至現居地址,若房客逾期不辦理,戶政事務所就會依職權,直接將房客的戶籍遷至現居地址。
- 無法查知房客現居地
戶政事務所會先將房客戶籍直接遷到戶政事務所,並通報警察機關。
三、【逕遷戶所】重要補充說明:
- 房屋所有權若有3人各持分3分之1,3張所有權狀都要攜帶,其中1位所有權人代表辦理即可;情況特殊時,如其中1張所有權狀無法取得,請跟當地戶政事務所連絡詢問如何處理。
- 依據「戶籍法」第16條第1項規定,遷出原鄉(鎮、市、區)三個月以上,應為遷出登記;被逕遷戶所的房客,日後到戶政事務所辦理事務時(例如結婚登記…) 戶政事務所會先要求房客遷至現居地,並可處300~900元罰緩。
- 其實房東不需要提供房客已無居住事實的證明文件(租賃契約or雙方簽定的租約終止同意書or房東催告房客盡快遷出戶籍的書面證據如LINE對話或電話簡訊、存證信函等),因為戶政事務所一定會去查證。
四、【逕遷戶所】常見問題:
- 逕遷戶所必須以「全戶」為對象,不能只有戶內部分人口遷出。假設房客與房東是共同生活戶,當房客遷離時,戶內其餘人口(房東、房東的家屬)仍在戶籍地,就不符合「全戶遷離戶籍地」,那也就無法將房客戶籍逕遷戶所。
- 房東出售房屋時,申請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若戶籍內有三親等親屬以外之其他人設籍時,稽徵機關會要求當事人填寫「設籍人有無租賃關係申明書」,這份申明一定要確實,並且出售前一年必須無出租無營業,如有不實將涉及刑罰。
- 大部分房東不喜歡讓房客遷入戶籍,為什麼呢? 本文案例中的房客如果已經搬走,這時房東想出售房屋就會遇到問題! 因房客失聯不願意配合遷出戶籍,可是稽徵機關會要求房東填寫「設籍人有無租賃關係申明書」,而這份申明一定要確實,如有不實將會涉及刑罰;所以會導致賣方(房東)無法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這就是房東不喜歡讓房客遷入戶籍的主因之一。相關文章請看:【自用土地增值稅稅率介紹:什麼是一生一次、一生一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