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亡者遺產、勞工退休金、強制險保險金 】之請領人順序

1125月林桑每日清晨約7點,一如往常騎著自已的摩托車去田裡尋視,就在一天中午林爸突然接到警察來電,說你兒子被車子撞,傷勢嚴重,請家屬趕緊過來!林爸一到現場非常驚慌,因為兒子已經被肇事車撞飛到路邊車子的前擋風玻璃上,沒了氣息!林爸非常傷心。瞭解過後,才知道肇事車主竟然是酒駕!清晨以為自已已經清醒了,就開車上路,而造成不可挽回的悲劇…….父母親、太太、弟弟妹妹們在處理大哥林桑的身後事時,家族長輩提醒,要記得申請強制保險金、死亡證明,辦理死亡登記、後續還有遺產申報、勞工退休金要申請…..要處理的事很多,誰能請領?誰先?誰後?也讓家屬忙得焦頭爛額、身心俱疲……

別擔心,這裡整理了一篇順序比較表,讓您一目了然 !

亡者的【遺產、勞工退休金、強制險保險金】,繼承及請領順序大不同相 , 順序如下:

  • 以此案例來分析,林桑已婚無子女,父母健在,有弟弟和妹妹,皆已成年
  • 亡者勞工退休金第一順位請領人是配偶子女,但因無子女,所以請領人就是:「配偶」
  • 亡者遺產第一順位請領人是配偶+直系血親卑親屬,但因無子女(直系位親卑親屬),所以請領人就變成是:「配偶+父母(第二順位)」 
  • 亡者強制險保險金第一順位請領人是配偶父母子女,但因無子女,所以請領人就是第一順位的「配偶及父母,平均分配」(按人數平均分配保險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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亡者 勞工退休金  遺產 強制險保險金
依據法源 勞工退休金條例第27條 民法第1138、1140條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11條
請領順位
  1. 配偶及子女
  2. 父母
  3. 祖父母
  4. 孫子女
  5. 兄弟姊妹
  • 配偶 + 依下列順序定之
  1. 直系血親卑親屬
  2. 父母
  3. 兄弟姊妹
  4. 祖父母
 
  1. 配偶、父母及子女
  2. 祖父母
  3. 孫子女
  4. 兄弟姊妹

 
  • 遺屬同一順位有數人時應共同具領
  • 有未具名之遺屬者由具領之遺屬負責分配之
  • 有死亡、拋棄或因法定事由喪失繼承權時由其餘遺屬請領之
  • 前述遺屬如為未成年者,應由法定代理人(監護人)簽章
  • 第1順序之繼承人,繼承開始前死亡或喪失繼承權者,由其直系血親卑親屬代位繼承其應繼分【相關文章:代位繼承
  • 沒有1、2、3、4順序繼承人時,配偶才能單獨繼承
 

 
 
  • 遺屬同一順位有數人時,按人數平均分配保險給付
  • 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補償金只有在強制險保險金無法順利理賠的時候才會啟動,例如找不到對肇駕駛,或對肇駕駛沒有投保強制險等等


 
亡者遺產 不是
如 拋棄繼承 不可請領 不可繼承 不影響,可請領
遺囑指定請領人
  • 生前預立遺囑指定請領人者從其遺囑
金額
  • 新制:退休金提繳率採固定費率,雇主負擔成本明確。提繳率不得低於 6%
  • 舊制:勞工退休準備金採彈性費率,以事業單位每月薪資總額之 2%至 15%作為提撥基準。未滿半年者以半年計;滿半年者以 1 年計(基數按退休前 6 個月平均工資計算
  • 就亡者遺產部分
  • 勞保、國保、農保屬於社會保險,並非財產,無論是否拋棄繼承,繼承人只要符合資格,即可請領相關給付
  • 每人死亡給付為 200 萬元。受害人死亡前之相關醫療費用可一併申請,合計最高 220 萬元
 

誰有繼承權?繼承比例為何? -全謹代書事務所

誰有繼承權呢?比例是多少?

怎樣可以豁免保費?

當被保險人因疾病或意外導致無法繼續工作時,向保險公司申請,這段期間可免繳保費且享有保險的保障

如何撤銷已申請的【勞工退休金 (改辦拋棄繼承)】 ?

勞工個人退休金專戶的退休金,是雇主為勞工或勞工自行提繳的金額與孳息,屬於勞工個人所有也就是亡者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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