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保險是我國自民國39年開辦至今施行的第一個社會保險制度,是為了保障勞工工作及生活安全。而勞工本人身故後,可申請勞工保險【本人死亡給付】
一、勞工保險【本人死亡給付】分為二部分:「喪葬津貼+遺屬給付」
- 喪葬津貼是由支出殯葬費的人請領(請領人不限於繼承人、親戚朋友、禮儀社業者,都可以請領)。
- 遺屬給付又區分為一次領的遺屬津貼或按月領的遺屬年金,2種方式只能擇一請領(一次領的遺屬津貼是98年1月1日以前有保險年資的人可選擇)。
- 勞工保險局說明,勞工保險本人死亡給付不是被保險人(亡者)的「遺產」。
- 遺屬拋棄繼承,並不影響勞工保險死亡給付的請求權,並不會連同請領勞工保險死亡給付的權利也跟著一起「被拋棄」。
- 依«遺產及贈與稅法§16第9項»規定,勞保死亡給付不計入遺產總額範圍,免課徵遺產稅。領取勞工保險本人死亡給付後再去辦理拋棄繼承,是不會被勞保局追繳給付的。
- 勞工保險給付畢竟只是最基本生活的依靠,如果擔心子女失去賴以為生的經濟支柱,或是擔心他們因債務被迫拋棄繼承,其實可以在生前就做好規劃,如投保壽險時就要計算自己的負債與家庭責任,買足保額,在過世時繼承人就能用保險金償還債務,不必被迫拋棄全部財產繼承權。
- 同系列文章搶先看:【繼承人有債務可以拋棄繼承嗎?】【一分鐘教您-如何向法院辦理拋棄繼承? |全謹代書】
二、勞工保險【本人死亡給付】申請表
親臨櫃台填寫如下:
勞工過世後,可請領(喪葬津貼+遺屬津貼或年金)如上圖1+2
依«勞工保險條例§63»規定,請領資格:
- 被保險人(亡者)在保險有效期間死亡,支出殯葬費用者申請喪葬津貼,遺屬申請遺屬年金給付(被保險人在98年1月1日前有保險年資者,遺屬也可選擇一次請領遺屬津貼)。
- 被保險人已退保,於領取勞保失能年金給付或老年年金給付期間死亡者,可申請遺屬年金給付。
- 保險年資滿15年,並符合«勞工保險條例§58第2項»各款規定請領老年給付資格,於未領取老年給付前死亡者,可申請遺屬年金給付。
三、【勞工保險本人死亡給付】給付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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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保險 | 喪葬津貼 | 遺屬津貼(一次) | 遺屬年金(按月) |
本人死亡給付 |
被保險人在保險有效期間因普通傷病死亡時,由支出殯葬費之人,請領喪葬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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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其死亡之當月(含)起前6個月之平均月投保薪資(被保險人於98年1月1 日前有保險年資者始得請領)
保險年資合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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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勞工保險死亡給付=喪葬津貼+遺屬津貼或年金 (遺屬年金及遺屬津貼擇一請領) |
- 喪葬津貼:按被保險人死亡之當(含)起前6個月之平均月投保薪資
- 有遺屬者:發給5個月。
- 無遺屬者(或遺屬不符合請領遺屬年金給付或遺屬津貼條件者):發給10個月。
- 遺屬津貼:按其死亡之當月(含)起前6個月之平均月投保薪資(被保險人於98年1月1日前有保險年資者始得請領)
保險年資合併:
- 未滿1年,1次發給10個月。
- 已滿1年而未滿2年,1次發給20個月。
- 已滿2年,1次發給30個月。
- 遺屬年金
- 被保險人在保險有效期間死亡者,依被保險人之保險年資合計每滿一年(公式:保險年資x按其最高60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x1.55%)。
- 被保險人退保,於領取勞保失能年金給付或老年年金給付期間死亡,或保險年資滿15年,並符合勞工保險條例第58條第2項各款所定請領老年給付資格,於未領取老年給付前死亡者,依失能年金或老年年金給付標準計算後金額之半數發給。
四、【勞工保險本人死亡給付】受領順序&請領條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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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領順序 | 遺屬 | 請領條件 |
1 |
配偶及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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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父母 | 年滿55歲,且每月工作收入未超過投保薪資分級表第1級者。 |
3 | 祖父母 | 年滿55歲,且每月工作收入未超過投保薪資分級表第1級者。 |
4 | 受被保險人扶養之孫子女 |
孫子女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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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受被保險人扶養之兄弟姊妹 |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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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退休金 | 勞工保險死亡給付 | |
依據法源 | 勞工退休金條例 | 勞工保險條例 |
遺產 |
是
|
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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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效 (請求權) |
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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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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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申閱讀:【勞工退休金】可透過遺囑留給指定的人-全謹代書事務所
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 | 中華民國113年11月15日勞動部勞動保2字第1130087589號令修正發布,自114年1月1日施行 | ||
依據法源 | 本表依勞工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三項規定訂定之 | ||
投保薪資等級 | 月薪資總額 (實物給付應折現金計算) |
月投保薪資 | |
第1級 | 28,590元以下 | 28,590元 | |
第2級 | 28,591元至28,800元 | 28,800元 | |
第3級 | 28,801元至30,300元 | 30,300元 | |
第4級 | 30,301元至31,800元 | 31,800元 | |
第5級 | 31,801元至33,300元 | 33,300元 | |
第6級 | 33,301元至34,800元 | 34,800元 | |
第7級 | 34,801元至36,300元 | 36,300元 | |
第8級 | 36,301元至38,200元 | 38,200元 | |
第9級 | 38,201元至40,100元 | 40,100元 | |
第10級 | 40,101元至42,000元 | 42,000元 | |
第11級 | 42,001元至43,900元 | 43,900元 | |
第12級 | 43,901元以上 | 45,8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