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養的條件與流程】是什麼?同性婚姻也可以收養小孩嗎?-全謹代書事務所

一、收養的基本條件
  1. 收養人條件:
 ​​​​​​        原則上:收養人應年長被收養人20歲以上。
         例外:夫妻共同收養時,夫妻之一方長於被收養者20歲以上,而他方僅長於被收養者16歲以上,亦得收養。
                     夫妻之一方收養他方之子女時,應長於被收養者16歲以上。
          資格:
           收養人需具有完全行為能力且
無重大刑事犯罪紀錄
 
       經濟條件:
       
收養人需具備撫養被收養人的能力。
  1. 被收養人條件:
  • 通常為未滿20歲的未成年人。
  • 被收養人若為成年人,需具備特殊理由,且本人同意。
  • 被收養人需是無人撫養的孤兒,或生父母同意讓他人收養的兒童。
  1. 其他相關條件:
  • 配偶同意:如果收養人已婚,需配偶同意。
  • 生父母的同意:如果被收養人未滿七歲,需其生父母或監護人同意。如果被收養人七歲以上,需被收養人的同意。
  1. 同性婚姻是否能收養小孩?
        根據台灣現行法律:同性配偶可以收養無血緣關係的子女,包括一方收養他方養子女及共同收養第三人子女。
      

二、收養的程序

  1. 向收養機構申請:         
           向機構表明收養意願,並接受機構安排上課、會談、訪視,經機構評估審查通過後,由機構協助媒合。
  1. 準備應備文件:
  • 收養聲請狀
  • 收養同意書
  • 收養人、被收養人及小孩生父母之身份證明文件
  • 收養人健康檢查:證明其精神狀況沒有問題,有完全行為能力。
  • 收養人財力證明:如在職證明,證明其具備撫養被收養人的能力,並能提供穩定的生活環境。
  • 收養人良民證:證明其無重大犯罪紀錄。 
  • 收出養機構提供之評估報告(被收養人為成年人不必提出)

  • 被收養人為外國人時,需同時遵守雙方國家的法律,相關原文文件須透過當地我國駐外機構的驗證。
  • 被收養人為大陸地區人士,相關文件須經過當地公證機構公證及海基會認證。
  •  
  1. 聲請:
        提交聲請狀及相關文件至所在地方法院。
  1. 法院審查:
        法院會對收養申請進行審查,重點包括:
  • 收養人的動機與資格。
  • 被收養人的最佳利益。
  • 收養是否基於真實意願。
  1. 社會福利機構訪視及法院開庭:
      社會福利機構進行訪視,以評估收養人的家庭環境和能力,並提出訪視報告,法官可以要求收養人進行試養。
        收養人需至法院出庭。
  1. 法院裁定:
       如果法院認定收養符合相關法律規定,並對被收養人有利,會作出准許收養的裁定。
  1. 登記與完成:
        取得法院裁定書和聲請確定證明書後,需至戶政事務所辦理收養登記,完成法律程序。

 
三、收養程序所需時間
  1. 國內收養
       台灣本地收養通常需要6個月至2年,具體取決於法律程序的繁瑣程度和相關部門的效率。
       收養配偶的子女(繼子女收養)通常比較快速,可能在數個月內完成。
  1. 跨國收養
      跨國收養程序可能需要1至3年甚至更長時間。涉及的步驟較多,包括國際文件處理、簽證申請和移民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