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高額房地合一稅,家人過世前先遷戶籍回家可省400萬


房地合一稅自住優惠條件中的戶籍登記連續滿六年,也就是「設籍不中斷」,對於繼承人來說,如果戶籍沒有繼續設籍在被繼承人家,當家人過世時,子女繼承房地後想賣出,得面臨高額的房地合一稅。
於是,事先遷戶籍回家這個舉動可以有400萬免稅額

一、案例說明

甲君為獨生子,父親在1061月購入公寓自住,而母親早已不在世,甲君也長期居住且設籍在外縣市。然而父親在1141月去世,父親已持有公寓7年,甲君在同年2月繼承後想要賣父親的公寓。

假設甲君2000萬賣出公寓,繼承時房地公告現值800萬
課稅所得=2000萬-800萬=1200萬
  • 遷戶籍賣出:(不符合自住優惠)
房地合一稅=課稅所得 × 適用稅率(甲君持有期間1年以內)=1200 × 45%=540
  • 遷戶籍賣出:(符合自住優惠)
房地合一稅=課稅所得× 適用稅率(父親持有7+甲君持有期間1年以內)=(1200-自住免稅額400) ×10%=80
 
 
 
  原本 遷戶籍後
房地合一稅 540萬 80萬
 

二、為什麼要求繼承人先遷戶籍?

如果忘了遷戶籍,該怎麼做?
實務上,從被繼承人死亡日開始,考量可能要處理身後事宜,到繼承人遷入戶籍這段期間計算,是否適用得由當地國稅局行使裁量權。最保險的做法是事先把繼承人的戶籍先遷入
進去。

出售房地適用房地合一稅時,享有400萬的自用免稅額應
符合下列條件:
  1. 個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辦竣戶籍登記、持有並居住於該房屋連續滿6
    • 連續設籍滿六年可包含被繼承人+繼承人
  2. 交易前6年內,無出租、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
  3. 個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於交易前6年內未曾適用自住房地租稅優惠規定
就可適用所得免稅額400萬:
 
400萬元以內者  超過400萬元者 
 免納所得稅 超過部分按最低稅率10%

三、房地合一稅新制2.0 V.S 舊制1.0

適用日期:
110年7月1日起交易出售105年1月1日以後取得的房地,就要適用房地合一稅2.0的規定。
延伸閱讀:【出售配偶(夫妻)贈與的房地, 房地合一稅如何認定持有期間?

(使用手機閱讀本文,建議將手機持「橫向」以便查看表格!)
 
房地合一稅課稅標的持有時間 房地合一稅 1.0

房地合一稅 2.0

1年以內 45%

45%

超過1年 < 2 年

35%

超過 2 年 < 5 年

20% 35%

超過 5 年 < 10 年

20%

持有時間超過 10 年

15% 15%
 

四、關於放寬持有期間

房地合一稅的課稅以持有期間為標準,而財政部對於繼承取得的房地,在112112日所發布的「台財稅字第11204619060號」解釋函,提到:「如屬連續繼承或受遺贈取得之房地,得將連續各次繼承或受遺贈之被繼承人或遺贈人持有期間合併計算...」也就是被繼承人持有期間+繼承人持有期間併計後,有機會達到自住房地並設籍6年的條件。
延伸閱讀:【出售連續繼承不動產, 房地合一稅持有期間如何計算?
 

出售連續繼承不動產, 房地合一稅持有期間如何計算?
隨著政府增加囤房限制,避免投資客短期投資,造成房價居高不下,讓只是不動產傳承的「傳家厝」卻要繳交高額稅負,因此...

出售配偶(夫妻)贈與的房地, 房地合一稅如何認定持有期間?

小陳於民國106年購入天母一間的華廈,近年小陳消費習慣崩壞,經常刷卡信貸延遲繳納、打電動買點數,而入不敷出,導致太太須常常回娘家借錢。因此...

夫妻贈與真的不用繳稅嗎?

隨著政府增加囤房限制,許多民眾轉而利用夫妻贈與來分配資產,而若是能夠聰明地利用「夫妻贈與」這個法律工具,確實是可以達到以免稅的。

 
【全謹代書事務所社群上線啦

看文章卻覺得字太多、太複雜嗎?
快來追蹤【全謹代書事務所】官方
FBIGYouTubeTikTok(抖音)小紅書
想看簡單易懂的圖文,或是想透過生動活潑的短影音學習知識,官方社群都能滿足你!



▲點擊進入【全謹代書事務所】官方FB帳號

▲點擊進入【全謹代書事務所】官方IG帳號

代書諮詢

如有相關問題,歡迎來電 or 加入Line官方帳號洽詢 謝敦堯代書,立即為您提供專業服務!

Address | 地址

 台北市士林區忠誠路一段113號5樓
 (華南銀行樓上)

Phone | 電話

0911-188-800 / (02) 2831-2331

 Line | 官方帳號

Line ID:@a88800   (點擊圖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