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搶先看:【身故保險金(壽險)可不併入遺產計算嗎?-全謹代書事務所】
購買人壽保險是許多人作為資產傳承的方式之一,同時有節稅的效果,但稅捐機關是否要課遺產稅,還是依實質課稅原則判斷。
稅捐相關機關對於這八大特徵是進行綜合性的評估,並非有其中一項條件就認定要課遺產稅,主要還有其他評估判斷,例如投保人的動機、身體健康狀況、收入情形等。
案例請參考:【國稅局實質課稅原則-死亡人壽保險金核課遺產稅】
A1:投保時醫生已經診斷確實罹患且有長期使用藥物,並刻意隱匿病情。
Q2:稅捐機關如何判斷投保人的動機?
A2:主要是以上文所提8大特徵判斷,並非理賠原因。例如:假設投保人是意外死亡,通常不會被認定事先隱匿遺產轉移或規避。
Q3:稅捐機關如何判斷投保人的經濟狀況?
A3:會依被繼承人收入狀況、生前資產或是大量的借貸是否透過保單轉移資產。例如:被繼承人向銀行貸款 5,000 萬元,在80歲時鉅額投保5000萬,躉繳5000萬。稅捐機關有可能認定該保單的主要目的是為了避稅。
超出3,740 萬元的部分則得納入個人基本所得額計算。
小提醒:健康保險給付、傷害保險給付、及受益人與要保人為同一人之人壽保險及年金保險給付,均不納入個人基本所得額。
延伸閱讀:【114年最新-保險死亡給付個人所得稅「免稅額」提高至3740萬|全謹代書】
重點3:保險給付不計入遺產總額,但須注意指定受益人
重點1:課稅與否,在於投保動機,以8大特徵判斷
序號 | 名稱 | 特徵 |
1 | 躉繳投保 | 一次全部繳清保費。 |
2 | 高齡投保 | 實務上65歲以上買保險,業務員得註明評估報告,目前判決以70歲以上為高齡投保,且有積極購買壽險行為。 |
3 | 重病投保 | 已經知道自己重病才進行投保。 |
4 | 短期投保 | 投保完被保人在短期內過世,前三年內積極投保容易會被認定為規避遺產稅而投保。 |
5 | 密集投保 | 過世前兩、三年內就投保兩張以上保單。 |
6 | 鉅額投保 | 對於金額沒有明確規定,主要是大量保險金佔遺產總額較高比例。 |
7 | 舉債投保 | 向金融機構借貸或向其他人借錢(向繼承人借錢也不行)繳納保費。 |
8 | 保費高於或等於保險金額加計利息金額。 |
案例請參考:【國稅局實質課稅原則-死亡人壽保險金核課遺產稅】
8項實質課稅原則Q&A
Q1:帶病投保是指什麼情況下而不能投保?A1:投保時醫生已經診斷確實罹患且有長期使用藥物,並刻意隱匿病情。
Q2:稅捐機關如何判斷投保人的動機?
A2:主要是以上文所提8大特徵判斷,並非理賠原因。例如:假設投保人是意外死亡,通常不會被認定事先隱匿遺產轉移或規避。
Q3:稅捐機關如何判斷投保人的經濟狀況?
A3:會依被繼承人收入狀況、生前資產或是大量的借貸是否透過保單轉移資產。例如:被繼承人向銀行貸款 5,000 萬元,在80歲時鉅額投保5000萬,躉繳5000萬。稅捐機關有可能認定該保單的主要目的是為了避稅。
重點2:身故保險金不課遺產稅,超過3,740萬元者要併入所得稅
基本稅額條例規定,受益人與要保人不屬於同一人之人壽保險及年金保險,死亡給付部分,每一戶申報全年合計數在新臺幣3,740 萬元以下部分,免予計入。超出3,740 萬元的部分則得納入個人基本所得額計算。
小提醒:健康保險給付、傷害保險給付、及受益人與要保人為同一人之人壽保險及年金保險給付,均不納入個人基本所得額。
延伸閱讀:【114年最新-保險死亡給付個人所得稅「免稅額」提高至3740萬|全謹代書】
重點3:保險給付不計入遺產總額,但須注意指定受益人
延伸閱讀:【要怎麼指定保險受益人?選法定繼承人會有哪些風險?】
- 又或者受益人比被保險人更早或同時過世時,且無後順位受益人及另指定法定繼承人為受益人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