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了拋棄繼承不值錢又要繳稅的土地,該怎麼做?

繼承了不值錢又要繳地價稅的土地,超過三個月的拋棄繼承期間,這個時候想要拋棄土地的所有權還是可以的!

一、如何「拋棄所有權」?要件是什麼?

拋棄所有權之要件
  1. 須辦竣「公同共有」繼承登記
  2. 該不動產上不得有他項權利(如抵押權)
  3. 不違反公共利益或不以損害他人利益為主要目的
 
107年10月1日內地字號第1070442803號函釋
有關公同共有關係之權利在沒有終止公同共有關係之前,公同共有人如果欲拋棄其對於該不動產的所有權,且該拋棄並無損害他人利益,在拋棄生效後,若公同共有人還是有2人以上,其他共有人之權利仍然及於該不動產之全部。

因繼承而取得「公同共有」不動產者,要拋棄該不動產之所有權時,須先辦理繼承登記,再辦理拋棄所有權之處分登記。



延伸閱讀:114年最新!拋棄繼承【法院規費】調整至$1500元

二、「拋棄所有權」之應備文件
  1. 登記申請書、登記清冊。
  2. 拋棄所有權證明書。
  3. 權利書狀。
  4. 申請人身分證明。
  5. 拋棄人之印鑑證明。(如申請人無法親自到場)
 

三、「拋棄繼承權」和「拋棄所有權」之差別


       

假設3個小孩公同共有繼承了爸爸的遺產,有現金300萬和一塊不值錢卻又要繳地價稅的土地,若兒子只想要繼承現金的部分,不想要繼承土地的部分,其無法辦理「拋棄繼承」而是要辦理「拋棄所有權」。
因為拋棄繼承是拋棄「所有的」權利及義務,如果兒子選擇拋棄繼承,那繼承取得的金錢和土地都會一併拋棄,不能只選擇拋棄土地的部分;但如果兒子在辦竣公同共有繼承登記之後,申請辦理「拋棄土地所有權」,就可以只單獨拋棄土地的部分,而留有金錢的部分。
 
 
拋棄繼承V.S.拋棄所有權
  拋棄繼承 拋棄所有權
範圍

一切權利及義務

所有權

時間 知悉得繼承時起3個月內 辦竣公同共有繼承登記後
辦理處所 向法院聲請 向地政機關申請

備註: 
  • 其中一個共有人拋棄所有權時,他共有人的潛在應繼分便會增加。
  • 若在無其他繼承人的情況下,拋棄不動產所有權,其不動產所有權歸屬國有。
 

 
【全謹代書事務所社群上線啦

看文章卻覺得字太多、太複雜嗎?
快來追蹤【全謹代書事務所】官方
FBIGYouTubeTikTok(抖音)小紅書
想看簡單易懂的圖文,或是想透過生動活潑的短影音學習知識,官方社群都能滿足你!



▲點擊進入【全謹代書事務所】官方FB帳號

▲點擊進入【全謹代書事務所】官方IG帳號
 
 

代書代辦拋棄繼承費用-6000元-到府服務

全謹代書代辦拋棄繼承費用看這邊!

家人過世留下債務,該如何辦理拋棄繼承?| 全謹代書

一篇文章教會你如何辦理拋棄繼承、拋棄繼承需要準備什麼文件、以及法院聲請流程!

拋棄繼承書面通知下一順位的方法-為何要使用書面通知?

這篇文章則是在探討拋棄繼承程序中「書面通知」的意涵,先跟著文章脈絡先複習拋棄繼承的小知識,再進一步瞭解關於書面通知的細節吧!

 

代書諮詢

如有相關問題,歡迎來電 or 加入Line官方帳號洽詢 謝敦堯代書,立即為您提供專業服務!

Address | 地址

 台北市士林區忠誠路一段113號5樓
 (華南銀行樓上)

Phone | 電話

0911-188-800 / (02) 2831-2331

 Line | 官方帳號

Line ID:@a88800   (點擊圖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