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錄|
延伸閱讀: 一分鐘了解「法定應繼分」及「特留分」|全謹代書事務所
一 、特留分是什麼?
-
特留分指的是當以遺囑為遺產的贈與時,法律保障法定繼承人可取得遺產的最低比。
-
繼承人特留分的比例依照民法第1223條規定為:第一順位繼承人(直系血親卑親屬,子女或是孫子女等)、第二順位繼承人(父母)及配偶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的二分之一,第三順位(兄弟姊妹)及第四順位(祖父母)的繼承人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的三分之一。
繼承順序 | 繼承身分組合 | 應繼分 | 特留分 |
---|---|---|---|
1 | 配偶+子女 | 均分 |
配偶:應繼分1/2 子女:應繼分1/2 |
2 | 配偶+父母 |
配偶先取1/2 剩下父母均分 |
配偶:應繼分1/2 父母:應繼分1/2 |
3 | 配偶+兄弟姊妹 |
配偶先取1/2 剩下兄弟姊妹照人數均分 |
配偶:應繼分1/2 兄弟姊妹:應繼分1/3 |
4 | 配偶+祖父母 |
配偶先取2/3 剩下祖父母1/3(均分) |
配偶:應繼分1/2 祖父母:應繼分1/3 |
延伸閱讀: 一分鐘了解「法定應繼分」及「特留分」|全謹代書事務所
二、什麼狀況下可以行使特留分扣減權?
-
當遺囑侵害某位繼承人的特留分,該繼承人可以類推適用民法第1225條行使「特留分扣減權」來自保。
-
民法第1225條之規定:「應得特留分之人,如因被繼承人所為之遺贈,致其應得之數不足者,得按其不足之數由遺贈財產扣減之。受遺贈人有數人時,應按其所得遺贈價額比例扣減。」
三、行使特留分扣減權的時效
-
主張特留分遭到侵害之行使扣減權,按目前最高法院的看法必須在知悉自己特留分遭侵害時的 2 年內行使。不過,如果一直未發現自己特留分遭侵害,最多在繼承開始起算在10年內的時間都還可以行使扣減權。
-
一旦超過上述所說的時間,扣減權將會因為時間經過而消滅了,未來再提出主張就會被法院駁回請求,所以一定要在知道特留分被侵害時,就儘快提出主張,以保護自己的權益。
-
民法第 1146 條分兩項規定:「繼承權被侵害者,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得請求回復之;前項回復請求權,自知悉被侵害之時起,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繼承開始時起逾十年者,亦同。」
四、知悉特留分遭侵害的起始點該如何計算?
-
「特留分權人知悉特留分受侵害時」其中”知悉”的時間定義,實務上有不同認定。有認為是以「確認遺囑真正之訴判決確定時」起算;也有認為是以「知悉遺囑內容時」起算。
-
而最高法院近年幾則判決,是採「知悉其特留分權因遺囑內容之履行(即不動產移轉登記、動產交付時)時」起算。
-
換而言之,知悉特留分被侵害的定義並不是在知悉遺囑有"違反"特留分時開始起算,而是知悉該分有侵害特留分的遺囑已經被"履行" 開始起算,遺囑未履行前並不算是侵害特留分,只是違反特留分。
五、特留分扣減權的行使方式
-
常見做法為寄發存證信函或律師函通知。
-
需注意特留分屬於形成權性質,一但行使就馬上發生變更法律關係的效果,因此行使後無法徹回。此外,共同繼承人中一人拋棄特留分,其他繼承人的特留分不受影響。
-
雖然特留分扣減權一旦行使就發生效力,但要實際取得資產,可能還是需要透過強制執行程序。對於已分配並完成繼承登記之不動產,需要訴請塗銷登記。
延伸閱讀: 遺產留給指定的人,遺囑做得到嗎?那如何能對抗「特留分」?
【全謹代書事務所社群上線啦!】
看文章卻覺得字太多、太複雜嗎?
快來追蹤【全謹代書事務所】官方
FB、IG、YouTube、TikTok(抖音)、小紅書
想看簡單易懂的圖文,或是想透過生動活潑的短影音學習知識,官方社群都能滿足你!
看文章卻覺得字太多、太複雜嗎?
快來追蹤【全謹代書事務所】官方
FB、IG、YouTube、TikTok(抖音)、小紅書
想看簡單易懂的圖文,或是想透過生動活潑的短影音學習知識,官方社群都能滿足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