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先了解:【什麼是遺囑信託?適用時機&辦理流程看這邊】
沈浸式閱讀:
崔先生和太太育有一兒(小漢),共同生活數年後兩人價值觀漸趨分歧,最終在小漢6歲時離婚並分開生活,小漢由爸爸撫養長大。然而,崔先生在離婚後不久便發現自己罹患罕見疾病,僅剩下一年可以存活,想到日後兒子繼承自己的財產,但實際上錢的掌控權會在揮霍無度的前妻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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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先生和太太育有一兒(小漢),共同生活數年後兩人價值觀漸趨分歧,最終在小漢6歲時離婚並分開生活,小漢由爸爸撫養長大。然而,崔先生在離婚後不久便發現自己罹患罕見疾病,僅剩下一年可以存活,想到日後兒子繼承自己的財產,但實際上錢的掌控權會在揮霍無度的前妻身上……
為什麼不做遺囑信託?
看過上述文章,也許你的第一直覺是:「那就去作遺囑信託就好啦!把財產信託給銀行,等孩子18歲再讓他領不就好了!」
不過,作遺囑信託實際上需要額外支付一筆管理費or簽約費(通常為信託財產淨值的0.2%至0.5%左右),並不是所有人都願意且能夠負擔這筆費用!
那除了遺囑信託,還有什麼方法呢?
遺囑信託的替代方案!做「有條件遺囑」來保護未成年子女利益
若不想花額外費用進行遺囑信託,也許你可以在遺囑中做更明確的規劃,舉例來說,你可以在遺囑裡述明遺產管理方式:
|條件一:若子女已滿25歲,就讓孩子自行繼承及管理繼承之遺產
|條件二:若子女未滿25歲,且子女的爺爺奶奶還在世,就讓爺爺奶奶取得該筆遺產

萬一還是不放心,那建議還是可以做份遺囑信託,作為第二道防線!
|條件三:若子女未滿25歲且爺爺奶奶皆已過世,則使遺囑信託生效,由信託機構代為管理該筆遺產

擔心孩子繼承的遺產還是可能遭到不肖親友利用,您可以增加條件三,將遺產信託給金融機構,並安排 (舉例):「子女未滿25歲前,每月僅可定期定額領取*萬元作為生活費,滿25歲後始能完全取得信託財產管理權」!
小結
良好的財產規劃,才是讓辛苦積攢的錢能發揮最大效益的捷徑!
如同前陣子大S離世,眾人都擔心汪小菲會對孩子繼承取得的遺產動歪腦筋(因為孩子未成年,汪小菲為法定代理人),就得看大S生前是否設想得夠周延,有透過遺囑或是其他方式為孩子規劃理財,避免這些辛苦錢落入有心人士手中,為害了孩子的權益!
延伸閱讀:FB貼文【針對大S、汪小菲、具俊燁,和孩子們繼承遺產的議題,謝代書這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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