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應繼分與特留分前,首先要將「沒寫遺囑」與「有寫遺囑」分開討論
1. 沒寫遺囑或是遺囑無效
如果全體繼承人已經討論好要如何分配遺產,就必須優先按照已談好的分配方法來分配。若繼承人間無法達成共識,就會按照應繼分的分法來分配。
2. 有寫遺囑的情況
按照遺囑內容來分,至於遺囑內沒有寫到的遺產會按照無遺囑的情況下來分配。
如果遺囑的內容有侵害到繼承人的特留分,被侵害特留分的繼承人可以行使扣減權,要求至少獲得特留分價值的遺產。(最常見的就是只把遺產留給某位男性繼承人長子或長孫,而其他兄弟姊妹的特留分就會被侵害。)
1. 什麼時候會用到應繼分?
應繼分,字面上的意思就是「應該繼承的份額」,為法律規定之「預設」遺產分配方式—— 每個人「應該」分配到多少錢。
如果被繼承人死亡前沒有寫遺囑,全體繼承人又無法達成協議,向法院訴請遺產分割就會按照應繼分來分配。
總而言之,應繼分是在「沒寫遺囑」或著「有寫遺囑,但有些遺產沒有寫在遺囑裡那要怎麼分配呢?」的情況下適用。如果全部繼承人已經達成遺產分割協議,就優先按照分割協議的方法處理。
2. 應繼分怎麼計算?
需要知道的前提條件是【配偶是當然繼承人】,配偶必定有繼承權且不用跟其他繼承人排順序。
計算應繼分的原則:只要前順位的人還沒死亡,後順位的人就沒有繼承權。
根據民法第1138條:「第一順位:直系血親卑親屬。但親等近為先,也就是子輩不存在了或喪失繼承權,才輪孫輩繼承。第二順位:父母。第三順位:兄弟姐妹。第四順位:祖父母。」
如果祖父母也已經過世了,那就視為沒有繼承人,遺產如果沒寫遺囑遺贈給別人,就會被收歸國有。
3. 應繼分的分配方法
3. 應繼分的分配方法
- 配偶和小孩分:配偶跟小孩完全按人數均分
- 配偶和父母分:配偶先拿一半,剩下父母均分
- 配偶和兄弟姐妹分 : 配偶先拿一半,剩下兄弟姐妹按人數均分
- 配偶和祖父母分:配偶先拿三分之二,剩下祖父母均分
p.s. 無配偶或配偶已過世,上述「配偶」之部分當作不存在,改為「均分」。
繼承人身分組合 | 應繼分 |
---|---|
配偶+子女 | 均分 |
房型配偶+父母 | 配偶先取1/2 剩下父母均分 |
房型配偶+兄弟姊妹 | 平日價配偶先取1/2 剩下兄弟姊妹照人數均分 |
配偶+祖父母 | 平日價配偶先取2/3 剩下祖父母1/3(均分) |
4. 應繼分注意事項
- 如果小孩先過世,孫子可以代位繼承,完全沒有後代才會輪到第二順位父母。
- 如果沒有配偶或配偶先去世,配偶的遺產就是0
- 遺產分割協議優先於應繼分,所以在簽署遺產協議分割協議書時一定要先想清楚
特留分
1. 特留分是什麼?
為避免因偏愛某個繼承人而讓遺產都只留給特定繼承人,透過特留分來保障每位繼承人都可以獲得遺產。
民法特留分的意思就是讓每位繼承人都有一個最低的繼承比例,避免遺產分配不公,保障每位繼承人都可以拿到最低限度的錢。
民法特留分的意思就是讓每位繼承人都有一個最低的繼承比例,避免遺產分配不公,保障每位繼承人都可以拿到最低限度的錢。
2. 什麼時候會用特留分?
特留分是在「有寫遺囑,且遺囑內容侵害特留分」的情況下才會發生。沒有寫遺囑就不會有特留分的問題。規劃良好的遺產應將特留分考慮進去。
3. 怎麼算特留分?
根據民法第1223條內容,特留分計算是以「應繼分」作為計算對象,並非直接從遺產內容計算:先從遺產算出應繼分後,再從算出來的應繼分,算出特留分。
- 配偶和小孩:應繼分的一半。
- 配偶和父母:應繼分的一半。
- 配偶和兄弟姐妹:配偶應繼分的一半,兄弟姐妹應繼分的三分之一。
- 配偶和祖父母:配偶應繼分的一半,祖父母應繼分的三分之一。
p.s. 無配偶或配偶已過世,上述「配偶」之部分當作不存在。
繼承人身分組合 | 特留分 |
---|---|
房型配偶+子女 | 平日價配偶:應繼分1/2 子女:應繼分1/2 |
房型配偶+父母 | 平日價配偶:應繼分1/2 父母:應繼分1/2 |
房型配偶+兄弟姊妹 | 平日價配偶:應繼分1/2 兄弟姊妹:應繼分1/3 |
房型配偶+祖父母 | 平日價配偶:應繼分1/2 祖父母:應繼分1/3 |
4. 我的特留分被侵害了該怎麼辦?
根據民法第1146條,繼承權被侵害是可以請求回復的。
一般來說侵害特留分的處理方式是「扣減回復」,意思就是全部的遺產再重新分配,甚至請法院進行裁判分配。但提起特留分訴訟是有時間限制的,建議是在知悉遺產分配不公時2年內提出訴訟。超過2年的話,時效的計算方法就會變成「繼承權生效的十年內」。
如果都超過的話,等於失去追討的權力,無法拿回最低的遺產金額,因此繼承人務必要把握可上訴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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