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繼承人有租保管箱,我該怎麼做?-全謹代書事務所



常有民眾在被繼承人過世後,至銀行或金融機構要求開啟過世親人所承租的保險箱,但因為通知國稅局會同點驗而遭拒絕。
  • 被繼承人死亡前組有金融或信託機關保管箱者,繼承人應通知國稅局會同點驗、登記,並將財產併入遺產申報。
 
為何需要國稅局會同點驗?
  • 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40條規定,被繼承人死亡前在金融或信託機關租有保管箱,繼承人或利害關係人於被繼承人死亡後,依法定程序,得開啟被繼承人之保管箱時,應先通知主管稽徵機關會同點驗、登記。
  • 亦即,要先向出租單位洽妥辦理手續和日期,並在決定打開保管箱日期的前1個星期,準備被繼承人的除戶資料和繼承人的現戶戶籍資料,並且以書面申請稅務機關派員會同點驗、登記。如果沒有經稅務機關派員會同辦理,依照規定不得開箱。
 
保管箱內的物品該怎麼計算價錢?
  • 保管箱內物品,除了符合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6條規定不計入遺產總額之項目外,應併入遺產總額申報。裡面的物品價值之計算,應以被繼承人死亡之時價為準。
  • 如為黃金、珠寶等貴重物品,應以被繼承人死亡日之牌價計算,必要時可請銀樓公會代為鑑價。

申請的期效為何?
  • 繼承人應於被繼承人死亡之日起6個月內或經稽徵機關核准延長之期限內(即申報期限)申請開啟保險箱,請別遺忘此保管箱內的財產需申報遺產稅,以免發生漏報而受處罰。

申辦人之資格
  • 有遺囑執行人者,為遺囑執行人。
  • 無遺囑執行人者,為繼承人或受遺贈者。
  • 無遺囑執行人或繼承人者,為依法選定之遺產管理人。
 
申請應備文件
  • 派員會同開起保管箱申請書。
  • 被繼承人之除戶謄本或死亡證明書。
  • 申請人(繼承人)之身分證或戶籍謄本。
  • 代理人之之身分證。
 
  • 被繼承人除戶資料(如死亡證明書影本或載有死亡日期之戶口名簿影本)。
  • 申請人(繼承人)現戶戶籍資料(如身分證、戶口名簿影本)。

線上申請會同開啟保管箱

 

一分鐘了解拋棄繼承順位:誰需要拋棄繼承?

拋棄繼承時效多久?超過時間沒辦理怎麼辦?

代辦「拋棄繼承」費用6000元到府服務

拋棄繼承後,還需要申報遺產稅嗎?

人在國外海外無法回台辦理「拋棄繼承」或「繼承」

抛棄繼承與代位繼承之遺產稅扣除額【圖例】

   

代書諮詢

如有相關問題,歡迎來電 or 加入Line官方帳號洽詢 謝敦堯代書,立即為您提供專業服務!

Address | 地址

 台北市士林區忠誠路一段113號5樓
 (華南銀行樓上)

Phone | 電話

0911-188-800 / (02) 2831-2331

 Line | 官方帳號

Line ID:@a88800   (點擊圖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