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請限定繼承後,我會收到什麼呢?
限定繼承辦理後,您會收到法院寄來的民事裁定通知書,內容大致上會如圖片所示。
限定繼承辦理後,您會收到法院寄來的民事裁定通知書,內容大致上會如圖片所示。
- 聲請人收到公告後請先核對內容有無錯誤,如有錯誤請趕緊打給承辦書記官更正,以免您的權益受損。
- 若內容正確無誤,普遍來說,法院會張貼公告於法院網站。
- 如有必要的話得命登載於公報或新聞紙。請依照收到的法院民事裁定、公示送達、公示催告、拍賣公告等法院公告,選擇自己想要刊登的報紙,聯絡報社。
經常刊登的報紙
- 最常刊的報紙以【都會時報】【太平洋日報】【民眾日報】為主。若選擇其他知名報紙也是可以的,因為價錢不同但其實法律效益是相同的。其資料需要刊登在報紙上乙日。
- 通常報社會郵寄刊登的報紙回來,待拿到刊登報紙後請再陳報給法院。
務必把報紙寄回法院
- 因為公告種類繁多,在登報後務必將所收到公告依規定刊登指定的版面,並將報紙註明承辦股別及案號寄回法院。
時間限制需注意
-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542條:「公示催告之公告,應黏貼於法院之公告處,並公告於法院網站;法院認為必要時,得命登載於公報或新聞紙。」、「前項公告於法院網站、登載公報、新聞紙之日期或期間,由法院定之。」「聲請人未依前項規定聲請公告於法院網站,或登載公報、新聞紙者,視為撤回公示催告之聲請。」
- 白話文來說,刊登公告內容是有時間限制的,請一定要特別注意!若是未照指示而錯過刊登送件時間,此裁定就會被取消。所以要相當注意,延遲刊登送件時間,案件又得要重新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