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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遺產稅申報書參考範本
一、拋棄繼承後,我會需要申請遺產稅嗎?
Ans: 不需要喔!但前提是需要按照法定程序完整辦妥拋棄繼承程序
所謂拋棄繼承,顧名思義就是拋棄掉繼承的權利,意即拋棄「被繼承人」(也就是亡者)全部的債權債務。
一經拋棄,就不再具有繼承人的資格!因為拋棄繼承之效力會使繼承人的身份轉換成非繼承人,且是溯及亡者死亡當天,既然非繼承人,自然就沒有繳稅的義務,也不得作為遺產稅申報人。無論遺產稅申報是有稅案件或免稅案件,都沒有義務做申報(延伸閱讀:【114年最新-遺產稅之「免稅額」及遺產稅課稅級距為多少?「扣除額」為多少?】)
*若您在拋棄繼承聲請後,亦或是仍在准予備查前的階段,收到遺產稅申報通知書,皆不必理會!
二、拋棄繼承後,誰會需要申報遺產稅?
原則上會由「沒有要拋棄繼承」之配偶、同順位繼承人、次順位繼承人來申報遺產稅。而這種情況,我們通常稱之為技術性的拋棄繼承!
另外,如有遺囑指定遺囑執行人,應由遺囑執行人申請遺產稅,其餘繼承人不得申報;若無人繼承之遺產且有指定遺產管理人時,由遺產管理人申報遺產稅。
*技術性拋棄繼承:被繼承人(亡者)的遺產>遺債時,但因繼承人自身有債務,避免繼承遺產後引發債權人追討而選擇拋棄繼承。 |
三、未在時限內申報遺產稅,我該怎麼辦?
繼承人應於被繼承人(亡者)死亡之日起六個月內,依規定向國稅局辦理遺產稅申報。如未在時限內辦理,按核定應納稅(遺產稅)額加處以兩倍以下罰鍰;若核定納稅金額若在新台幣6萬元以內,則不加罰。
- 若在他人檢舉、國稅局、財政部之指定人員進行調查前,自行申請補繳,只需補繳徵收稅款與加計利息。
- 但要特別留意!如有不動產需辦理繼承登記,而超過六個月未申報遺產稅時,可能導致後續衍生土地登記費罰鍰。
四、申報遺產稅後,我能做甚麼?
申報遺產稅後則能取得【遺產完稅證明書】或【遺產稅繳清證明書】,擁有此證明書後才有資格辦理:
- 不動產相關繼承
- 汽機車繼承
- 存款繼承
- 股票繼承
- 保險繼承...etc.
(p.s.倘若戶頭存款餘額為新台幣20萬元以下,可不必附上上述證明書即可辦理存款繼承)
*貼心提醒:可以將【拋棄繼承准予備查】公文影本交付給其他繼承人,方便他們去申報遺產稅或辦理其他繼承事宜喔!

▲拋棄繼承准予備查範本
*貼心提醒:可以將【拋棄繼承准予備查】公文影本交付給其他繼承人,方便他們去申報遺產稅或辦理其他繼承事宜喔!

▲拋棄繼承准予備查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