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傳媒X全謹代書【異鄉人:在台灣NGO協助孤獨死的港人,我眼中的「客死異鄉」這件事】
・前情提要
去年Ann(香港人妹妹)的哥哥在萬華家離世(註:哥哥40年前從香港來台工作,後來入藉成為台灣人),後來Ann趕赴台灣處理後事。但身為香港人的妹妹,一開始並不知道所有香港的身份證明文件,需要經香港台北文化辦事處驗後才能在台灣使用,因為文件問題,Ann一直卡在領取遺體、家屬身份證明相關流程,直到後來,她找到過去曾經在台灣簽署過的放棄遺產承辦書(放棄台灣人父親的遺產)法院才承認她和哥哥的血緣關係,並順利辦理後續殯葬相關流程……。
・謝敦堯代書這樣說
擁有不少外國人繼承委託經驗的「全謹地政士事務所」創辦人謝敦堯代書則建議,移民可以透過以下措施,來減輕家屬在處理過程中所洐生的行政錯誤及心理壓力。
若是無法負擔生前移轉財產(贈與、買賣)所衍伸的稅務負擔(如贈與稅、土地增值稅),則可透過預立遺囑的方式,於生前將財產進行妥善分配。這樣的話,除可將遺產留給法定繼承人外,亦可將財產指定留給沒有繼承權的其他親友(遺贈)。
而針對移民規劃預立遺囑的細節,他特別提醒,繼承人、受遺贈人若非本國人(台灣地區)且不符合平等互惠原則,則依繼承相關法規,有可能無法繼承取得台灣之房地產。譬如大陸地區、印尼、越南,或香港地區國民未於1997年7月1日之前取得華僑身分證明書......等,均有其特別規定。
預立遺囑可以由移民親自撰寫「自書遺囑」,假設移民不熟悉台灣法律、身體狀況不容親自撰寫,或需將財產、稅務進一步完整規畫,也可以透過諮詢地政士(即代書)或律師後,委託辦理「代筆遺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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