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
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條第6款規定:二親等以內親屬間財產之買賣屬贈與需課徵贈與稅。但能提出已支付價款之確實證明,且該已支付之價款非由出賣人貸與或提供擔保向他人借得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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贈與
現在經常會聽到「逐年贈與」、「分年贈與」這樣的移轉方式,其實就是利用每年贈與免稅額,分次轉移不動產,相較於一次性全部贈與,能達到節省贈與稅的效果。
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條第6款規定:二親等以內親屬間財產之買賣屬贈與需課徵贈與稅。但能提出已支付價款之確實證明,且該已支付之價款非由出賣人貸與或提供擔保向他人借得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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